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
李金贵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系,现执业于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南京广播电视台特约律师,参加南广开通的《有请当事人》节目,以及多个法律纠纷案件的点评工作。从业15年以来共处理重大经济类案件3000多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专利复审以及/或无效宣告案件以及侵犯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案件。代理的诸多案件都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共计为当事人减少经济损失近六、七千万元。相关案例:委托人环保公司向水处理公司供应环保类设备若干套。水处理公司拖欠余款477万元,不予支付。起诉前,代理人李律师建议环保公司补充证据,与合同中指定的水处理公司承办人孙某某做了电话录音。庭审中,水处理公司对环保公司履行了送货义务不予认可,同时提出,孙某某已经在电话录音形成以前办理了离职手续,虽然其在电话录音中仅仅要求圣澳公司宽延一段时间付款,并未对收到设备提出质疑。李律师认为若未收到设备,被告应当为该情形提供项目建设方出具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未收到设备时被告与建设方间处理结果的相关证据资料;另外被告应当补充提交孙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档案社保移交情况的证明材料。被告逾期未提交证据材料,法院判决支持了环保公司的诉讼请求。因李律师及时把控防范风险,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冻结了水处理公司银行账户,判决后,水处理公司及时清偿了货款,支付了逾期利息。